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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食品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27   浏览次数:

           

食品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长由食品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等5-7人组成。

2.复试小组

按复试人数组成两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成员组成,设组长1名(教授职称),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安排专职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无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

二、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1. 时间:2023330800-1200

2. 地点:

专业代码及名称

报到与资格审查地点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学院办公楼201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3. 内容: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身份证正反面居中印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粘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书面稿及电子稿;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籍认证报告;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6)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由培养学院或教务部门提供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盖章有效);

7)《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8)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对于在2023年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往届毕业生: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 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粘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本科生,需要同时提交高职高专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位证书编号;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提供); 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书面稿及电子稿(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本科生,需要同时提交高职高专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教育部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书面稿及电子稿(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提供)

7)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8)《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9)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 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请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按照顺序提交(原件审核后立即返还本人)。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复试形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及面试环节。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三个方面,满分250分。

2、笔试

1)笔试时间:2023331日上午9:00-12:00

2)地点:5号楼合一教室

3)内容:

 

专业代码及名称

笔试内容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工艺学、专业外语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食品微生物学、专业外语

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100分,专业外语笔试5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外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

1)加试时间:2023330日下午2:30-6:30

2)地点:食品学院二楼会议室

3)内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食品营养学》、《食品保藏学》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

1)时间:2023331日下午2:30-6:30

2)地点:

专业代码及名称

面试地点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学院3楼会议室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非全日制)

食品学院3楼会议室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全日制)

食品学院2楼会议室

3)内容:综合面试满分100(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40)。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面试期间,要求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工作人员、复试考生全程佩戴口罩。要规范面试程序,整个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150×100×0.6+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0.4

三、复试录取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合格、体检合格考生的按下列规则录取:

1. 按考生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学科分配的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 招生指标录满为止。

四、复试纪律

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生复试时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签名),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结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我院研究生处随后的通知执行。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列事项以学校发布的《河南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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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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